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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,野猪下山

    林诺推开林江家的院门。木板门“吱呀”一声,院子里劈柴的声音停了一下。
    林江站在柴垛前面,手里握著斧头,斧刃嵌在木柴里,没拔出来。他穿著那件灰扑扑的棉袄。
    看见林诺进来,他把斧头拔出来,木柴从中间裂开,滚到林诺脚边。
    “老二,你来这么早。”
    “大哥。”
    林诺走过去,把手里那包东西递过去:
    “老三捎回来的,给安子平子的。”
    林江在裤腿上擦擦手,接过去。旧报纸包著,外面缠著麻绳,系得紧紧的。他用指甲抠了两下,绳扣鬆了,一层层剥开。
    里面的铅笔、本子、橡皮,用橡皮筋捆著,整整齐齐。还有一包水果糖,糖纸花花绿绿的。
    林江的手指在糖纸上停了一下。
    “老三有心了。”
    他说。
    林诺又从口袋里掏出两块钱,压在铅笔下面:
    “这是给平子安子买本子的。”
    林江低头看著那两块钱,手指攥紧了,指节发白。他蹲下来,把旧报纸重新包好,麻绳缠上,系了个结。站起来,把包夹在腋下,闷声说句:
    “……走吧,进山。”
    他没说谢谢。但林诺心里听见了。
    说起来,大哥日子这么紧紧巴巴,他功不可没,这点钱算什么?
    虽说大哥老实,但性子还是倔的,这次能抹开面找他一起进山,肯定是日子真过不下去了。
    两个人沿著村路往后山走。天还没大亮,东边的天际线灰濛濛的。
    雪化得差不多了,路面露出黑色的泥土。
    林诺带著林江先去之前下的套子。第一个在灌木丛旁边,套口歪了,铁丝上掛著一撮灰褐色的毛,兔子跑了。
    林江蹲下来看看,没说话。
    第二个在坡底下,套子原封没动。林江的脸色有点垮。
    林诺早就习惯了,下套子逮野物纯看心情,两三天逮不到,都正常。
    第三个套子,在松树林边上。远远就看见套子倒了,一团灰褐色的东西在地上挣扎。
    “套著了!”
    林江跑过去,比林诺还快。
    一只灰兔被套住了后腿,看见来人,就拼命蹬,前爪在雪地上刨出一个小坑。林江一把攥住兔子的后腿,拎起来。
    兔子在他手里蹬了两下,不动了,肚子一起一伏的,喘著粗气。
    三斤来重,肥得很,肚子圆滚滚的。
    林江的嘴角咧开:
    “老二,套著了!”
    他的声音带著一股子高兴劲。
    林诺笑了:
    “大哥手气好。我来了好几回,头一回见套子就有货。”
    林江把兔子装进筐子里,蹲下来重新下好套子。这次他下得比之前仔细,套口调了好几次,铁丝拧紧了,把周围抹的不出痕跡才停手。
    不过,这野物,靠下套,还是概率问题,林诺还是觉得目前应该以採药为主。
    要是弄到一株野山参,以后卖出去,能直接让家里过上好日子。
    林诺带林江去张把头指点的向阳坡地。坡上的雪已经化乾净了,露出底下的枯草和碎石。
    阳光照在坡上,暖洋洋的,和背阴处完全是两个世界。
    林诺从怀里掏出张把头给的本子,翻到“防风”那一页,蹲下来,把本子摊在膝盖上。
    “根细长,有分枝,叶子像羽毛。闻著有股药香味。”
    他把本子递过去:
    “大哥你看看。”
    林江接过去,看得很认真,大哥不识字。
    他在坡地上找了一会儿,蹲下来,指著几株矮小的植物,回头看了林诺一眼:“是这个不?”
    林诺凑过去看。上面枯了,下面还在,他用镐头刨开冻土,露出底下的根,细长,黄褐色,有分枝。
    “对!就是这个!”
    两个人挖了小半个时辰。林江刨土,林诺往外拣根。林江的镐头使得好,一下一下的,又快又准,冻土在他手下像豆腐一样裂开。林诺跟在后面,把根上的土抖乾净,码在筐子里,码得整整齐齐。
    一共挖了十几株防风,根都不算粗,但胜在多。
    “这东西真能卖一块二一斤?”
    林江问,手里拿著一株防风,翻过来倒过去地看。
    “供销社收。刘军亲口说的。”
    林江“嗯”了一声,把防风小心地放进筐子里,手上的动作比之前更轻了,像是在放容易碎的东西。
    多采点,下次去镇上,直接卖了。
    两个人从山上下来,走到村口的时候,远远看见一个人站在学堂门口。
    张把头。他还是那副样子——瘦,脸上的皱纹刀刻似的,颧骨高耸,眼窝深陷。
    穿著一件黑棉袄,棉袄上打著补丁,手里拄著一根木棍,棍子底部磨得发亮。他站在窗户底下,身体微微前倾,往里看。
    林诺走过去:
    “张叔,您怎么来了?”
    张把头没回头,眼睛还盯著窗户里面。
    窗户纸是新糊的,透过缝隙能看见苏晚晴站在黑板前面,手里拿著粉笔,在黑板上写“大”字。孩子们跟著念,声音脆生生的,在冷空气里传得很远:
    “大……大……”
    他看了好一会儿,直起身,腰板“咔”地响了一声。
    “路过。看看。”
    转身要走。走了两步,又停下来,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,头也不回地往后一扔。林诺赶紧接住,布包不大,沉甸甸的,带著他身上的体温。
    “里面有几样药材,你认认。认对了,再来找我。”
    说完,木棍戳在地上,篤、篤、篤,声音越来越远。他的背影在晨光里显得更瘦了,棉袄空荡荡的,风一吹就贴在身上。
    林诺打开布包,里面是几株干透的药材。他认出了黄芪和柴胡,黄芪的根圆柱形,表面淡棕色,质地硬;柴胡的根细长,黑褐色,有纵皱纹。另外两样不认识,一株根细如线,一株叶片捲曲。
    林江凑过来看了看,摇摇头,他一样都不认识。
    没事,林诺和大哥交代几句,让大哥把野兔拿走,家里昨天燉的,还有一些。
    林江死活不肯要,最后林诺拿走所有药材,林江才把兔子拿走。
    林诺回到家,林卫东已经在堂屋里等著了。他坐在桌边,面前摆著搪瓷缸子,缸子里的水已经凉了。
    “齐大勇的事,我跟他谈了。”
    林卫东端起缸子喝了一口,水凉了,他皱了一下眉,还是咽下去了。
    “他张口就要八十。我说最多五块。他磨了半天,最后拿了五块钱走了。说结婚那天不来闹。”
    林诺听著,没说话。
    他在林卫东对面坐下来,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了两下。
    林卫东把缸子放下,声音压低一些:
    “但他走的时候眼神不对。那种人,拿了钱也不一定消停。结婚那天,多安排几个人盯著。”
    林诺点头:
    “知道了,大爷。”
    林卫东站起来,拍拍林诺的肩膀。他的手厚实,粗糙,掌心的老茧隔著棉袄都能感觉到。
    “你最近干得不错。学堂的事,是正事。你爹嘴上不说,心里高兴。”
    林诺站起来送他。林卫东走到门口,又回头看了一眼:
    “齐大勇那边,你心里有数就行。別跟他硬碰,犯不上。”
    说完走了。
    林诺坐在堂屋里,把齐大勇的话心里过了两遍。五块钱肯定打发不走他,这傢伙肯定还憋著什么坏。齐大勇那种人,拿了钱也不会消停。
    必须防著点。
    夜深了,东屋的灯还亮著。
    林诺把张把头给的药材摊在炕沿上,一样一样地看。黄芪、柴胡认出来了,另外两样不认识。他翻著张把头给的本子,一页一页地找,到最后都没对上。
    苏晚晴坐在旁边,看著他认药材的样子,嘴角带著笑。她手里拿著那本字帖,但没翻,就那么看著林诺。
    最近开始教学生之后,苏晚晴脸上笑意明显多了,以前清清冷冷的,现在温和了好多。
    “这个是什么?”
    林诺指著那根不认识的根,根细如线,黄褐色,带著细须。
    苏晚晴接过去,放在灯下看了看,又翻开本子,一页一页地找。翻到中间,手指停在一幅图上。
    “好像是桔梗。根是圆柱形的,有分枝。你闻闻,是不是有点甜?”
    林诺闻了闻,又舔了一下,確实是甜丝丝的。翻开本子对照,根的形状、顏色、分支方式,都对上了。
    “苏老师厉害。”
    林诺笑笑。
    苏晚晴嘴角翘了一下,把本子合上,放在枕边。
    “我爹以前教过我认药材。他说久病成医,家里常备些药材,能省不少钱。”
    她的声音很平静,像是在说一件很久以前的事。
    林诺愣了一下。
    她很少提她爹。
    上辈子也不知道,苏晚晴认识一些药材。
    “你爹……懂药材?”
    “懂一些。他身体不好,常年吃药,后来自己学著认,採回来自己做。”
    她说著,目光落在煤油灯上,火苗在她眼睛里跳。
    林诺伸手握住她的手。
    “等开春了,我带你去给爹上坟。”
    苏晚晴抬起头看了他一眼。她的眼睛在煤油灯的光里很亮,黑眼珠里映著灯火的影子,一小团黄色的光在瞳孔里跳。她没说话,只是轻轻点点头。
    她的手在他手心里扣紧了。
    林诺对苏晚晴父亲很有印象,苏晚晴父亲来村子的时候,文质彬彬,颇有几分气质。
    就是身体一直不好,加上受打击,和苏晚晴那个后妈的影响,所以一病不起。
    他一去世,苏晚晴的后妈就巴结別人回原籍了,苏晚晴表面没什么,但是一直没提过那人,心里还是有疙瘩的。
    想到这些,林诺也握紧她的手,二人相顾无言。
    天刚亮,林诺从东屋出来,正准备去灶房。院门还没出,就听见村口有人喊他。
    “诺子!诺子!”
    王老二从村口跑过来,气喘吁吁的,脸涨得通红,额头上的青筋都鼓起来了。他穿著一件灰棉袄,棉袄前襟上全是菸灰烫的洞,跑起来衣角一扇一扇的。
    “后山有野猪下来了!”
    他的声音不小。
    “昨晚上把我家菜窖拱了!白菜萝卜全毁了!那脚印,这么大!”
    他用手比划一下,碗口大。两只手圈成一个圆,比了比,又觉得不够大,又往外扩扩。
    王老二这傢伙,非常隔路,爱占点小便宜,以前村口外面荒地上,不知道为什么,有个地窖,里面空间不小,不过大家一般都习惯把东西放自己家地窖,眼前看著,放心。
    这傢伙,非用那个无主的,这次估计是野猪出来活动,闻到菜味,把门拱倒了。
    “好几只!大的那只,怕有三百斤!诺子,你得帮我想想办法!不然开春种下去的庄稼也保不住!”
    他急得直搓手,手心在裤腿上蹭来蹭去,蹭得棉裤都起了毛。
    林诺看著他,又看看肩上的弩,野猪皮糙肉厚,拿弩肯定收拾不了,只能找人。
    “王叔,弩打不了野猪。我去问问张把头,他有没有办法。”
    老把头的名字,可是金字招牌,王老二也听说过,他“哎”了一声,转身跑了:
    “诺子,你可得帮帮我!我家就那点白菜,全毁了!”
    林诺点点头。
    他站在院门口,看著后山的方向。野猪是祸害,也是钱。要是能打一只,光肉就能卖一百多块。
    供销社虽然只收五毛一斤,但三百斤的野猪,也能卖一百五十块。顶种好几年的地。
    张把头那边,得去一趟。
    虽说他不一定有那个面子,不过林诺有直觉,老把头会出手。
    他转身回屋,把张把头给的布包揣进怀里,扛上弩,出了门。
    村东头,刘建国家的堂屋里,酒气熏天。
    桌上摆著几碟小菜,花生米、醃萝卜、一碟猪头肉,猪头肉切得厚薄不匀,有的厚得像手指,有的薄得像纸。
    酒是散装白干,玻璃瓶装著,瓶塞拔开了,酒味在屋里散开,混著烟味,呛得人嗓子发乾。
    齐大勇坐在桌边,脸红红的眼睛带著血丝,他端起酒盅一口闷了,酒液从嘴角溢出来,顺著下巴淌,他用袖子一抹。
    “他林诺以为叫林卫东来压我,我就认了?齐大武那白眼狼,吃我的喝我的这么多年,现在想跑?”
    他把酒盅往桌上一顿,酒盅磕在桌面上,发出一声脆响,酒液溅出来,溅到猪头肉上。
    “没八十块钱,他就別想老老实实结婚!就是结了婚,也得把这么多年吃我的给我吐出来!”
    “反了他了。”
    杨三顺坐在对面,手里捏著一粒花生米,在指间转来转去。他穿著一件半新的军大衣,领子竖起来。
    “人家跟了林诺,怎么可能还认你这个哥,那林诺现在可牛气了,抓点野物就不认人了。上次我找他借点钱,他一毛不拔。”
    他把花生米扔进嘴里,嚼了两下:
    “借点钱都不给,什么玩意。”
    刘建国坐在旁边,一直没说话。他端著酒盅,没喝,手指在酒盅边沿上慢慢转著。他的表情没什么变化,但眼神在齐大勇和杨三顺之间来回扫了一下。
    齐大勇又倒了一杯,端起来,一口闷了。
    “给我等著。正月二十六,我让他俩好看。”
    “结婚,结他姥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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